關于雙益公司城市綠化項目專項審計發現問題整改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二十九條的規定,區審計局派出審計組,自2023年6月20日至9月20日,對雙益公司實施的雙益廠區二期綠化進行了專項審計調查。
一、審計的基本情況
雙益公司于2020年11月28日通過詢價方式進行雙益二期廠區綠化苗木采購,確定苗木供應商為杭州蕭山善宏園藝場,合同價11.945萬元; 2020年11月27雙益公司同黃山順義建筑勞務有限公司簽訂苗木種植勞務合同。工程結算金額19.563萬元,其中:苗木采購費11.945萬元,綠化種植費6.19萬元,機械、材料等費用1.428萬元。項目經報徽州區國投集團審批同意,涉及投資額19.563萬元,截至審計日,雙益公司實際已支付工程價款19.563萬元。
二、審計反映的問題
(一)工程(養護) 招標采購制度執行方面
1.工程采購工作不規范
未編制詢價采購文件,采購苗木數量、品種、規格、質量等要求不清;將本應由一家綠化單位施工的廠區綠化工程,分成苗木采購和種植兩部分,分別交由不同單位實施。
(二)工程驗收及養護方面
1.工程驗收不合規
未嚴格執行驗收規范。主要表現為未按規定對進場苗木進行檢驗,未按規定對苗木品種、規格、數量、成活率等指標逐項驗收。
2.工程養護管理不到位
未及時確定養護單位。苗木采購和勞務承包合同均未約定施工保修養護期,未確定工程養護單位。
三、審計的處理意見
1. 關于工程采購工作不規范的問題,處理意見是:加強相關政策法規學習,規范工程招標采購。
2. 關于工程驗收不合規的問題,處理意見是:嚴格按設計、合同及驗收規范要求,加強工程驗收管理工作。
3. 關于工程養護管理不到位的問題,處理意見是:建立、健全工程養護管理制度,加強工程后期養護管理工作。
四、審計的整改情況
我司于2023年11月15日組織學習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園林綠化工程建設管理規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工程竣工驗收及交付規程》、徽州區國投集團公司《招標采購暫行辦法(修訂版)》等法律法規,加強了工程相關知識的理論教育,要求項目經辦人員在后續的工程采購服務中嚴格規范工程招投標相關程序,加強項目實施全過程規范管理,嚴格按設計、合同及驗收規范要求,加強工程驗收管理工作。同時根據本次審計結果,公司完善了綠化工程養護管理制度,進一步要求運維公司按照相關制度規章要求對綠化區域進行管護,同時將綠化管護成果納入運維考核。
整改情況已匯報至徽州區審計局,詳見附件。
附件:關于城市綠化項目專項審計發現問題整改的復函